北極星儲能網訊:2026年5月8日,陜西省發改委發布《關于電網側獨立新型儲能容量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其中確定,對服務于陜西電網安全運行、未參與配儲的電網側獨立新型儲能電站,實行清單制管理并給予容量電價。
容量電價按每年每千瓦165元(含稅)執行,根據頂峰能力按一定比例折算,折算比例為電網側獨立新型儲能電站滿功率(即最大放電功率)連續放電時長除以陜西電網全年最長凈負荷高峰持續時長(最高不超過1),凈負荷高峰持續時長暫定為6小時。
電網側獨立新型儲能電站自投運次月起執行容量電價。容量電費納入系統運行費用,每月由工商業用戶按當月用電量比例分攤,由電網企業按月發布、滾動清算。
電網側獨立新型儲能電站按規則參與現貨市場,充電、放電價格由市場形成。電網側獨立新型儲能電站充電時視作用戶,繳納上網環節線損費用和系統運行費用,暫按單一電量制用戶執行輸配電價;放電電量相應退減輸配電費。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