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6月礦山專項整治
煤礦面臨30天嚴查、頂格處罰
繼山西安監風暴后,國內第一動力煤大省 —— 內蒙古,6月1日正式官宣了新一輪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整個6月核心是開展一次覆蓋全區礦山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此次全區礦山安全生產非法違法專項整治工作,時間緊、范圍廣、處罰嚴,直接牽動整個動力煤市場的神經。
一、文件核心信息
文件標題:《全區礦山安全生產非法違法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內安委〔2026〕17 號)
發布單位: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
發布時間:2026 年 6 月 1 日
整治時間:自文件發布之日起,至2026 年 6 月 30 日結束(覆蓋整個 6 月)
整治范圍:全區所有生產建設的煤礦、非煤礦山、尾礦庫,重點是煤礦。
二、整治重點內容(核心看點)
文件按不同礦山類型,明確了嚴厲打擊的違法違規行為:
(一)井工煤礦(重點) 隱蔽工作面、巷道,提供虛假圖紙資料逃避監管 監測監控 / 人員定位系統造假、屏蔽數據,下井人員不攜帶定位卡、人卡不符 違法違規承包、分包、轉包井下工程 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采掘接續嚴重失調仍強行生產
(二)非煤地下礦山 超層越界開采、隱瞞采場 / 掘進工作面,違反設計順序開采 圖紙資料嚴重圖實不符、更新不及時 監測系統造假、人員定位違規 手續不全,以采代建、以采代探
(三)露天礦山 手續不全、停產整頓后擅自復產 邊坡監測數據造假、不處置預警信息 爆破作業無資質、人員無證上崗 剝離工程發包給無資質單位 / 個人、層層轉包
(四)尾礦庫 未批先建、無證排放尾礦 擅自加高擴容、超庫容運行 監測設施造假、篡改刪除數據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