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電力市場網獲悉,5月2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有序推動多用戶綠電直連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26〕688號),其中提到,多用戶綠電直連項目(以下簡稱項目)按照是否接入公共電網分為并網型和離網型兩類。并網型項目整體接入公共電網,與公共電網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與責任界面,電源應接入項目的內部。
新建負荷可配套建設新能源電源組成多用戶綠電直連項目。存量負荷中,單用戶綠電直連項目可吸納其他新建負荷,同時配套擴建新能源電源組成多用戶綠電直連項目;有綠色電力消費需求的用戶(包括有綠色電力消費比例要求的企業、重點用能和碳排放企業、有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業及其上下游企業等)可利用周邊新能源資源探索開展多用戶綠電直連;工業園區、零碳園區、增量配電網等的全部或部分負荷可就近接入新能源,組成多用戶綠電直連項目。
支持尚未開展電網接入工程建設的新能源發電項目,以及因新能源消納受限等原因無法并網的新能源發電項目,在履行相應變更手續后開展多用戶綠電直連。分布式光伏可通過集中匯流方式參與多用戶綠電直連。優先支持算力設施、綠色氫氨醇等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開展綠電直連。項目應滿足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嚴禁企業通過綠電直連開展違法違規活動。
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應加強對項目的統籌規劃。項目應按照“以荷定源”原則合理規劃新能源裝機規模,年自發自用電量占總可用發電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總用電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
并網型項目按照《電力市場注冊基本規則》以新型經營主體身份進行市場注冊,內部主體也可分別注冊;項目原則上應作為整體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由項目主責單位統一申報;初期,項目可以“報量不報價”方式參與電力現貨市場,條件成熟時,逐步過渡至“報量報價”參與電力現貨市場。項目不得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