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3日發布《關于調整節能汽車、新能源汽車車船稅優惠政策的公告》,明確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對節能汽車減半征收車船稅政策,取消對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免征車船稅政策。
為什么進行調整?三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對部分類型車輛恢復征收車船稅,有利于促進稅收公平。
車船稅是一種財產稅,對車輛、船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每年征收。為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促進節能減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發文明確,對符合條件的節能汽車減半征收車船稅,對符合條件的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免征車船稅。該項優惠政策自2012年實施以來,對于鼓勵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節能汽車,促進汽車產業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近年來,我國汽車產業特別是新能源汽車產業加快發展。2025年,我國新能源汽車銷量達1649萬輛,新能源汽車國內新車銷量占比突破50%。對上述類型車輛恢復征收車船稅,有利于增強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純電動乘用車、燃料電池乘用車不屬于車船稅的征稅范圍,不征收車船稅。
公告實施后,純電動商用車等4類車輛如何計算繳納車船稅?
關于稅額計算,自2027年1月1日起,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節能汽車需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確定的車輛具體適用稅額,計算繳納車船稅。
申報繳納方式上,按照現行稅收管理規定,車船稅有兩種申報繳納方式。一種是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納稅人可在購買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時由保險機構一并扣繳車船稅。另一種是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具體有線上線下兩個渠道可供選擇。
需要注意的是,車船稅按年申報、分月計算、一次性繳納,具體申報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機動車車船稅的,納稅人應當在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同時繳納車船稅。
關于繳納地點,依法在車輛登記部門登記的車輛,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的,應在車輛登記地繳納車船稅;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的,應當在保險機構所在地繳納車船稅。已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的,納稅人不再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船稅。依法不需要辦理登記的車輛,應在車輛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繳納車船稅。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