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13日電 生態環境部與市場監管總局近日聯合發布《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該標準按照“問題導向、精準施策”原則,銜接現行法律法規,分區分類提出排放控制要求。一是結合不同水體的水生態環境質量改善需求,將流域劃分為加強保護區、重點控制區和一般控制區,分別提出差異化的排放控制要求;二是聚焦流域內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發酵酒精和白酒工業兩類主要排放源,科學確定了化學需氧量、氨氮和總磷3項主要污染物的日均值和瞬時值,在加強污染減排并提高排放穩定性的同時,提升監管執法效能;三是在國家標準的基礎上針對執行一級標準的排污單位收嚴單位產品基準排水量規定,推動行業節水與清潔生產,加強生態水量保障。發布實施標準對于改善流域水生態環境質量、推動流域重點產業綠色發展具有重要作用。